大鹏助老项目开展《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》宣传
日期: 2021-08-05 16:45:40
来源: 大鹏办事处助老服务项目组
《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》经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修订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。
为了让大鹏社区长者了解本次养老条例的修订,营造社区“老有颐养”服务氛围。近日,大鹏办事处社区助老服务项目在大鹏社区东部明珠组织开展了“老有颐养”深圳养老条例学习活动,重点宣传《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》修订内容。
活动当天现场,大鹏助老项目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和现场讲解的方式,向来往的长者大力宣传《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》,参与本次活动的长者表示:&濒诲辩耻辞;本来还不知道有这一方面的政策,现在了解了&谤诲辩耻辞;。
通过本次宣传活动,增加社区长者对《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》的知悉率,助力在社区形成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浓厚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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