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养老保险缴费上限提至300元/月
日期: 2015-12-06 17:12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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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上限提至300元/月
相关办法昨起征求意见,仍未缴费的明年底前仍有最后补缴机会
广州拟修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,个人缴费标准上限将由130元/月提高至300元/月,同时政府补贴年限也不再局限于15年。昨日,修订后的新办法——《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(简称新办法)在广州市人社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,公众可于11月21日前反馈意见。
变化
缴费上限提高
个人缴费最高300元 缴多缴少自选
广州2012年实现城乡养老并轨,截至今年9月,共124万城乡居民参保,其中42万人享受养老金待遇。平均养老金559元/月,其中基础养老金为150元/月。
目前实施的是2012年8月颁布的《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》。根据该通知,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共分为七档,第七档缴费标准最高,为130元/月;集体补助档次也分为七档,最高的第七档补助标准为60元/月。新办法维持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的前六档不变,第七档则调整为:个人缴费“130元/月及以上,最高不超过300元/月”,集体补助档次为“60元/月及以上,最高不超过300元/月”。
市人社局农保处处长许永舜解释,提高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的上限,主要是参照广东省的规定,为了满足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参保人和集体经济组织的需求,“毕竟你缴得多,将来领的养老金也更高。现行的规定则限制了,有钱也不能多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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